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廢水,主要來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,如住宅、機關、學校、醫院、商店、公共場所及工業企業衛生間等。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機物(如蛋白質、碳水化合物、脂肪、尿素、氨氮等) 和大量病原微生物(如寄生蟲卵和腸道傳染病毒等)。存在于生活污水中的有機物極不穩定,容易腐化而產生惡臭。細菌和病原體以生活污水中有機物為營養而大量繁殖,可導致傳染病蔓延流行。因此,生活污水排放前必須進行處理。
生活污水處理工藝:
生活污水是人們日常生活產生的污水,水質特點體現為水量大,污染物濃度低,處理難度不高,采用的工藝有:AO+沉淀、A2O+沉淀,雙膜法等,視排放的要求再選擇處理工藝。
常見排放標準:
DB4426-2001廣東省地方標準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一級、二級、三級)
GB18918-2002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一級A和一級B)
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一至五類水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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